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2〕52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农牧业厅 二○一二年四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现代农作物种业科学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农作物种业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农作物种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法律法规,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作物种业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快速提升我区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区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创新相结合原则。加强农作物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引进区外和国际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制种技术和农作物种业物质装备制造技术,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2.坚持“两个分离”原则。即科研教学单位重点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企业逐步成为商业化育种的主体,推动公共科研单位与商业化育种、所办种子企业实现“两个分离”。
3.坚持“育繁推一体化”为主体原则。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4.坚持扶优扶强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加大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领域的投入。对具有育种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
5.坚持依法治种原则。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理顺种子管理体系,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和服务,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公正、严格、廉洁执法,严厉打击不法企业和行为,切实维护农牧民切身利益,保证种子市场规范化、法治化运行,促进种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