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珠海市卫生局、珠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12年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列入执法检查名单内的用人单位召开宣传动员会,学习《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布置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和要求,发放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2年6月16日至2012年7月31日),具体工作:

  各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填写《珠海市工伤预防自查自纠情况表》。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收取《珠海市工伤预防自查自纠情况表》。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  20日),具体工作:

  根据用人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由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确定现场执法检查对象20家,并组织执法检查工作组对上述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具体分组和时间安排由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

  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组在完成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后,根据汇总的情况填写《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开具执法文书并负责督促落实整改。

  第四阶段 整改总结(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  31日)具体工作: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对执法检查活动中下发了执法整改文书的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复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后报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统一的部署,扎实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求真务实,突出重点,抓好自查,确保自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依法检查,对每一项检查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加强沟通、交流和协调,认真分析和总结经验。

  附件:
  1.《珠海市工伤预防自查自纠情况表》
  2.《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珠海市工伤预防自查自纠情况表

单位名称(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本

情况

现有职工   人,已签订劳动合同   人,参加工伤保险   人。

工伤

情况

2012年1至5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宗,其中未参保  宗。伤残评定  宗,其中1-4级  宗,5-6级  宗,7-10级  宗。

存在隐患

整改情况

劳动合同签订和工伤保险参保、安全生产开展、职业病防治落实情况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