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君(市卫生局)
罗芳君(市总工会)
王 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潘 锋(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办公室主任由朱辉洲同志兼任。
联络员:周 磊 电话:2128892
戴晓鹏 电话:2128930
三、执法检查时间、范围、方法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二)检查范围:全市工伤发生率和工伤保险待遇支缴率较高、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较差、职业病隐患较大的200家用人单位。
(三)检查方法:采用自查自纠与抽查、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劳动合同签订和工伤保险参保情况,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治落实情况。
四、执法检查工作职责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执法检查工作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召开动员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及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较差的用人单位名单及宣传资料,配合做好动员会和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三)市卫生局:负责提供职业病隐患较大的用人单位名单及宣传资料,配合做好动员会和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四)市总工会:提供宣传资料,配合做好动员会和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五)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提供工伤发生率和工伤保险待遇支缴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名单及宣传资料,配合做好动员会和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五、执法检查步骤
执法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 15日),具体工作:
(一)各单位将用人单位名单及宣传资料于6月5日前送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通过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刊登执法检查公告。同时要求全市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懂预防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