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名和推荐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名和推荐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201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现已开始。根据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0〕113号)、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0〕158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名和推荐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粤人社办〔2010〕60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在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技术荣誉称号。增选院士的第一步骤是提名候选人。提名候选人由院士或单位提名,不受理个人申请。各区各单位要从实施“人才强市”的战略高度出发,抓紧做好“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推荐工作。

  二、各提名单位应特别注意对长期工作在科学、工程技术第一线并作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专家,尤其是优秀中青年专家的推荐或提名。

  三、各有关单位提名候选人,尤其要注重材料的真实性。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单位须成立由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各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单位成立的材料审查委员会应由3-5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所占比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

  四、《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或《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请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系统》(www.cae.cn)或《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www.casad.cas.cn)打印,上述软件直接从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的网站下载。

  五、上报表格请严格按“两院”院士增选规定的样式、格式、大小(A4纸)、字体、字号和篇幅填写打印一式25份(附光盘),连同其代表著作、技术报告、论文、设计方案、研究报告、重要奖励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式1份(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具核实意见,由核实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2月28日前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