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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结果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结果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委组织部,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府常务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进度,现就报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结果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工作要求
  各事业单位要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抓紧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组织岗位聘用,按规定将聘用结果报各级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后,签订聘用合同,从认定的下月起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二、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目录如下:
  (一)事业单位聘用实施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包括实施方案拟订、《岗位说明书》的编制、竞聘上岗的组织、拟聘人员公示等情况。
  (二)经核准的《珠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复印件1份。
  (三)《珠海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认定表》、《珠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认定表》和《珠海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认定表》各一式4份(A4纸张、附电子文档)。
  (四)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聘用人员须提供任命文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晋升和初次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规定提供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聘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模块的合格证书;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5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六)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上述复印件须经主管部门人事科(办公室)验核原件并加盖公章。
  聘用结果认定及聘用合同等的相关表格可在我局网站下载(http://www.zhldj.gov.cn/)。
  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结果的认定程序
  (一) 市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结果直接报我局认定。
  (二)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结果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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