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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香洲城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审定工作的通知

  (三)公开测评

  现场检查完毕,由门诊统筹定点申请单位抽到的公开测评小组对其进行公开测评。

  1.申请单位负责人介绍本单位近三年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工作情况、参与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服务工作的优势与不足、下一步开展门诊统筹工作的措施和对参保人的承诺等。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可以采取幻灯(PPT)介绍和现场发放资料等形式。

  2.公开测评总分为100分,参与测评人员根据申请单位平时的服务工作表现和发言情况进行评分,参与测评人员的评分标准如下:

  (1)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评分占总成绩的10%。

  (2)香洲区社区卫生服务协会代表的评分占总成绩的10%。

  (3)社区居民代表的评分占总成绩的10%。

  (4)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评分占总成绩的10%。

  3.公开测评小组当场出示公开测评的成绩,并由该申请单位签名确认。计算公开测评成绩时,应去掉最高分值和最低分值,其余分值的平均分数作为公开测评成绩。

  (四)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向社会公示门诊统筹定点申请单位的评分总成绩,公示期限为7天。

  四、准入条件

  (一)门诊统筹定点申请单位必须达到必备条件,否则不能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二)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评分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如果同一街道有两家以上(含)的门诊统筹定点申请单位达到合格分数线,则按评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附件:
  1.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统筹定点现场检查评估表
  2.门诊统筹定点申请单位公开测评评分表(略)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统筹定点现场检查评估表
(得分占评分总成绩的60%)

  医疗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及标准

评估意见

1、属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的政策法规,2010年度无违法或被暂停医保服务的行为。

2、街道范围内申请单位距离已有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在1千米以上。

3、业务用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

4、提供全科医疗、内儿、妇、外、中医等基本诊疗服务,相应的药事及三大常规、生化、黑白B超、心电图等诊疗项目。

5、①有6名以上(含6名)在本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副高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1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中医执业医师;

②有9名以上(含9名)在本机构注册的执业护士。

6、与辖区内1家以上(含1家)本市二级或三级医院签订协议,并接受其医疗业务支持和指导。

7、能提供每天15小时以上接诊及24小时电话应诊服务。

8、应参保员工总数(含临时用工人员)参保率100%

1、面积情况(6分):达到800平方米得3分。超过800平方米以上部分,每增加50平方米加0.5分(少于50平方米不得分),加分不超过3分。

2、人员情况(14分):达到规定人员数得6分。超过规定以上的人员,每增加1名具有全科资格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执业医生加2分、1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药学人员加2分,以上人员的聘用时间必须满1个月以上,加分不超过8分。

3、人社、卫生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情况(20分):2008、2009年度考核平均分达到80分的得10分;高于80分以上的部分,每增加1分加0.5分, 加分不超过10分;低于80分的不得分。

4、门诊量及处方均次费用情况(20分):①以2010年度门诊类医疗机构的统计数据做依据,取网格内申报机构年度平均刷卡人次( 人次)为基数,达到平均就诊人次的得5分,低于的不得分;高于平均就诊人次的每增加 人次加0.25分(少于 人次不得分),加分不超过5分。②现场随机抽取10个月的处方,每个月抽20张,共200张处方,以门诊统筹全市处方均次费用52元为基数,等于52元的得5分;低于52元的,每低1元加1分(少于1元不得分),加分不超过5分;高于52元的不得分。

5、门诊处方书写情况(15分):

①实行了电子处方的得5分;②现场随机抽查100张处方,要求违规率为0,每上升1%扣0.5分(不足1%的按1%算,10分扣完为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处方违规:①处方前记缺项②单张处方超出5种药品③普通门诊处方量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专科处方超过1个月用量④处方后记缺医师或药技人员签名⑤书写处方正文内容使用代码⑥中英文混写

6、门诊病历书写情况(5分):

现场随机抽查5名就医人员病历,每份病历1分。书写要求:就诊日期、主诉、现病史、阳性体征、诊断、处理记录、医师签名等7项内容齐备,缺一项扣0.5分,缺两项该份病历不得分;未写病历的不得分。

7、参保时间(15分):按应参保员工人数平均计算,参保满半年(截止2011年3月底)以上(含)的员工得满分(平均分),不满半年的按实际参保时间计算得分。

8、配合检查情况(5分):申请单位30分钟内将全部检查资料提供完毕得5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评估结果确认签名

评估人员签名:               被评估方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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