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香洲城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审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香洲城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审定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珠府〔2009〕74号)及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拟五月二十日对门诊统筹定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公开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分构成
香洲城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审定工作分现场检查和公开测评两个环节,按100分作为评分总成绩,其中现场检查分必备条件和得分条件两项,必备条件不占分值,得分条件作为计算评分总成绩的内容,成绩占评分总成绩的60%,公开测评成绩占评分总成绩的40%,即评分总成绩=现场检查成绩×60%+公开测评成绩×40%。
二、人员构成
(一)现场检查人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现场检查工作。现场检查共分两个小组。每家门诊统筹定点申请单位由4人组成的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小组成员由1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1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人员、1名市或香洲区卫生局人员、1名香洲区社区卫生服务协会代表组成。
(二)公开测评人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公开测评工作。公开测评共分两个小组。每家门诊统筹定点申请单位由9人组成的小组进行公开测评,小组成员由1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1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人员、1名市或香洲区卫生局人员、2名香洲区社区卫生服务协会代表、2名申请单位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组成。
三、工作程序
(一)抽签
现场检查和公开测评当天,门诊统筹定点申请单位、参与现场检查和公开测评人员统一集中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门诊统筹定点申请单位抽签决定现场检查和公开测评的顺序和小组,并对抽签结果签名确认。
2.现场检查和公开测评人员分组抽签,由指定的组长抽签决定小组成员和小组序号,并对抽签结果签名确认。分组抽签后,如果出现参与人员与所在小组参加现场检查或公开测评的对象有利益关系,应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二)现场检查
按抽签决定的顺序,由门诊统筹定点申请单位抽到的现场检查小组对其进行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应检查申请单位的分必备条件和得分条件两项。如果现场检查中申请单位达不到必备条件的要求,不再对其进行公开测评,该申请单位将不能够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2.得分条件分值为100分,现场检查小组应当场出示现场检查的成绩,并由该申请单位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