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沈建林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沈建林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112号)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沈建林副总裁任职资格的申请》(农银租赁发〔2012〕4号)收悉。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沈建林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裁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