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恒丰路支行筹建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132号)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你分行行长邱运平致我局关于筹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恒丰路支行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分行在上海市闸北区筹建支行,支行的名称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恒丰路支行(HSBC Bank (China) Company Limited, Shanghai Hengfeng Road Sub-branch)。
你分行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领取《外资银行同城支行开业申请表》,并按照银行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开展筹建工作。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活动。待你分行筹建工作结束后,再向我局提交有关开业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