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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顾村支行(含“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附行式自助网点)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顾村支行(含“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附行式自助网点)开业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225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顾村支行(含附行式“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开业验收的请示》(交银沪〔2012〕14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顾村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同时设立“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附行式自助网点)。

  二、根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核准窦华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顾村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三、核定该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其总(分)行授权的业务。

  四、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683-685号。

  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复印件到我局办理《金融许可证》申领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1个月内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相关情况。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的6个月内开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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