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设立两家“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离行式自助网点)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229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设立长海路等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交银沪〔2012〕143)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分行在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463号设立“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离行式自助网点),编号:NO.65;在上海市徐汇区轨道交通九号线徐家汇站9-108号设立“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离行式自助网点),编号:NO.66。
你分行在经营该自助银行时应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管理规定和你分行的内控制度,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此批复失效,由我局办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此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你分行应在上述自助银行开业后1个月内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其运行、内控管理和设施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