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计蔚兰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24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你行《关于核准计蔚兰任职资格的请示》(沪邮银发〔2012〕177号)收悉。根据《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兹核准:
计蔚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长宁区仙霞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行该拟任高管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其他银行监管处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