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虹泉路支行筹建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248号)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你行行长刘帝奉致我局关于筹建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虹泉路支行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在上海市闵行区筹建支行,支行的名称为: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虹泉路支行(Hana Bank (China) Company Limited Shanghai Hongquan Road Sub-branch)。
你分行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领取《外资银行同城支行开业申请表》,并按照银行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开展筹建工作。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活动。待你分行筹建工作结束后,再向我局提交有关的开业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