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大华期货有限公司变更上海期货大厦营业部负责人的批复
(沪证监期货字[2010]262号)
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大华期货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业部负责人的申请》(大华司[2010]第49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上海期货大厦营业部负责人由董善银变更为庄伟东(身份证号码4201XXXXXXXXXX7712)。
二、你公司应当持本批复和有关申请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该营业部的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期货公司许可证申领表》、营业部经营许可证到中国证监会换领营业部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