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徐京德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11]33号)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对徐京德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兴证人字[201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徐京德同志(身份证号码:3101XXXXXXXXXX1615)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办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的申领、备案等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