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职业教育专业品牌建设,引领和推动职业院校专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效益好、校企合作好、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命名为省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专业、省级示范专业。扶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进行《专业目录》外的改革试点专业探索,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提升学校服务行业、企业和产业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三)进一步加大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投入力度,保障专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从今年起,除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专项支持外,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还列出一定比例,用于支持省级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和示范专业,特别是扶持涉农专业、涉农职教基地和涉农职教集团建设,对于有一定规模的涉及茶叶、蔬菜、中药材、烤烟、养猪、养鸡、养鱼等种植、养殖及以及农业机械装备方面的专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四)进一步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进一步探索校企合作培养培训专业课教师的模式,构建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多手段、多内容的以专业骨干教师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切实增强专业教师培养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启动“职业院校紧缺专业特聘教师计划”、“专业带头人计划”,加大专业课教师省级培训力度。
四、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专业建设取得实效
(一)各市(州)教育局、各职业院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的统筹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评估机制,避免专业重复设置、盲目建设和低水平竞争。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的需要,结合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学校办学条件、专业定位等情况,有针对性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调整,形成以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示范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纽带,延伸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形成区域和行业内定位准确、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各有所长、有序发展的职业教育专业新格局。
2012年3月底前,各市(州)教育局和职业院校主管部门要完成对区域和行业内职业院校现有专业的设置、布局、结构和建设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正式的专业建设发展意见和规划报省教育厅。
(二)各职业院校要充分发挥全体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认真梳理现有专业,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与行业企业共同研究制订符合区域经济和行业企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建设计划;要以专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切实增强质量意识,主动创新、积极改革、彰显特色、打造品牌,促进学校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