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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意见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发展电力、煤炭、化工、装备制造、冶金、有色产业、建材、烟酒、新兴产业、民族医药和特色食品和旅游商品为主的十大特色产业相关专业,加强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社会需求对接,注重专业标准与企业要求一致,推进学校同企业、学校同产业、学校同社会深度合作。

  2013年前,通过遴选,在全省建设20个校企合作好、专业设置与岗位相互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互融合,资源共享,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的职业教育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50个服务于十大特色产业和技能型人才紧缺行业的重点专业;重点支持和组建一批由示范性院校、行业、大中型企业牵头,相关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参与的以需求为纽带、突出专业特色的职业教育集团,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三)加强以服务第三产业发展为标志的专业建设

  以服务市场、服务学生为宗旨,按照“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旅游大省、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加速发展”和“强力推进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支撑发展的基础平台”为要求,加大现代服务业,特别是信息、通讯、金融保险、商业、物流、社区家政、社会管理等行业专业的覆盖,加强交通、水利、旅游为重点等相关产业的专业建设,培育和发展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体育与卫生以及会展、休闲旅游度假、旅游商品设计等新的专业增长点,为城镇化建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013年前,通过遴选,在全省建设10个校企合作紧密、有专业特色和发展潜力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服务第三产业的50个重点专业和改革试点专业;组建一批专业性或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

  (四)加强以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民族文化为特色的专业建设

  根据我省新兴产业的发展阶段和特点,重点培育和发展服务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相关产业的专业,加强和培育面向我省民族文化、民族工艺和民族特色产业的专业建设,鼓励和发展民族特色专业。

  2013年前,通过遴选,在全省建设30个民族特色专业和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改革试点专业,组建一批民族类专业性和民族区域内职业教育集团,引导和促进民族特色专业建设。

  三、加强专业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基础上,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等有关部门制订下发《贵州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目录》、《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并逐步完善相关专业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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