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效果,我厅(委)制订了《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一月九日
附件:
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指导意见
实践教学是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精神,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教学并重,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为目标,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目标任务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总体目标是:深化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理论体系的整体把握,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深刻领会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培养才干,提高素质,坚定当代大学生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引导大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和省情,加深对改革开放的认识,增加对祖国、对家乡、对人民的热爱,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综合运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知识,引导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