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参观考察。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教社科[2009]4号)精神,每年组织一批思政理论课教师参观考察,各高校也要组织思政理论课教师利用假期参观考察,使参观考察的教师覆盖面达到1/3。组织教师参观考察,其目的是使教师进一步了解国情,开阔视野,增强感性认识,促进理论与实践结合,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考察主要是到改革开放前沿、贫困落后地区、工农业生产基地、边疆民族地区调查研究,到革命历史纪念地、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考察,并就相关问题听取专题报告、开展交流研讨、撰写考察报告等。条件成熟时组织教师赴国外学习考察。
2、其他省级培训考察活动: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
(三)校级培训
校级培训由各高校统一领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主要包括集中学习,专家授课,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社会考察等。
四、职责分工
(一)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1、负责对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确定总体目标。
2、选派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
3、指导省级培训活动,下发培训通知,向参训学员提出学习要求。
4、将教师培训纳入思政评估体系进行检查,督促各高校加强培训工作。
5、加大对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基地的支持力度,每年划拨一定经费用于省级教师培训。
6、委托基地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调查研究。
(二)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基地(贵州师范大学)
1、建立健全基地组织机构。组建基地建设与发展指导委员会,对基地建设与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组建基地工作办公室,挂靠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基地建设、培训及相关工作实施。基地依托学校要为基地开展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和设备。
2、制定实施基地培训规划和培训方案。制定基地培训规划和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培训方案,力争五年内将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一遍。
3、建立基地培训专家库。以省内高校、研究机构和管理机关专家为主体,吸纳部分省外知名专家、学者,组建高水平的基地培训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培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4、建立培训实践基地。从学科建设发展和教师素养提升需要出发,建立若干各具特色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延伸培训手段、拓展培训形式,开拓教师视野、提升教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