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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绿线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绿线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冀建规〔2012〕374号)


各设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局: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绿线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规〔2012〕325号)的工作部署,我厅定于2012年6月13日至19日,对全省11个设区市城市绿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设区城市、所辖一个县级市及一个纳入中心城区统筹管理的县。

  二、检查内容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是否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实施。

  (二)制度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制定和实施了城市绿线管制制度。

  (三)绿线划定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是检查绿线划定工作的进度、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一是现有绿地的划定情况;二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河湖海、山坡、湿地等生态与景观敏感区的划定;三是规划绿地的划定情况)。

  (四)绿线的执行情况。

  1、是否建立绿线审批、调整以及社会公开,实行社会监督制度。绿地系统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是否合法,设区市是否邀请派驻该市的部或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列席绿线制定、修改等方面的工作会议。

  2、是否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提出了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了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坐标。

  3、是否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了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了绿地边界。

  4、是否有违反绿线管治制度,发生侵占绿地、随意改变绿地用途和用地性质以及其他破坏城市绿化成果的行为。设区市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有关绿地规划的督察建议的落实情况。

  5、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的情况

  6、设区市城市绿线规划管理工作是否纳入“数字规划”。

  (五)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违反城市绿线管制制度行为的处罚情况。

  (六)2012年各设区市园林绿化重大项目谋划实施情况,包括城区增绿工作(公园、游园、绿道绿廊、单位、小区园林绿化建设),完成植树及新增大苗木数量,新增绿地面积,完成投资;已建成的公园、游园、滨水景观项目提升改造情况;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展情况;邢台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秦皇岛、廊坊、邯郸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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