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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3、以“亲民热线”为载体,促进机关和干部作风转变。
  进一步拓展和创新“亲民热线”工作,扩大节目影响力。不断扩展节目内容,选择热点话题,举办多部门参加的主题活动和专题访谈。不断创新节目形式,组建热线评论员队伍,走进直播室点评,参与热线追踪,对上线部门承诺解决的问题进行监督,增强约束力。启动问责机制,对上线部门和行业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办事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实行责任追究。通过增强考核问责机制,加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力度,使“亲民热线”更加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做好10月份鄂州市市长上省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工作衔接(市纠风办负责,鄂州日报社、市广电局、各上线部门和单位配合)。
  14、以纠风三级网络为载体,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强化“纠风于初始,防风于未然”的理念,进一步健全纠风三级网络,确保全覆盖。建立纠风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实现纠风工作快速反应、快速部署、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切实发挥纠风网络作用,及时解决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问题,有效防止各种不正之风的滋长蔓延(各区、开发区、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和工作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纠风工作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综合治理。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暗访督查,加大办案力度。要把暗访督查和案件查办作为推进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紧紧抓住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这个工作重点,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持利剑高悬。要把暗访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纠风办案工作,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严肃查处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推动制度创新,深化源头治理。要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认真研究因体制机制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围绕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把纠风工作寓于各项改革措施之中,查找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推进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四)完善考核机制,推进工作落实。紧紧围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内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基础,强化纠风工作考核。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以党风促政风带行风。与政府绩效管理相结合,以政风改进促进不正之风问题解决。与民主评议相结合,接受群众监督,并确保群众认可。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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