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举办2012年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举办2012年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沪教委法〔2012〕16号)


各区县教育局、司法局、法宣办:
  为贯彻落实本市“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崇德尚法,学法用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和市法宣办;
  承办单位:虹口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法宣办、上海市教育电视台、上海教育报刊总社;
  协办单位:上海中学生报社、上海市中职德育研究会、上海教育网、东方法治网。
  三、活动时间
  2012年7月— 12月。
  四、参赛对象
  本市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五、竞赛内容
  竞赛的主要内容是我国宪法、基本法律以及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是相关学科的知识点及常识等)。与竞赛内容相关的学习参考样题(含答案)和参考书目等资料,详见暑假期间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和东方法治网(law.eastday.com)以及同期出版的《上海中学生报》。
  六、竞赛方式
  1.组别及组队要求
  竞赛设初中组、高中组和中职组3个组别。每个组别的参赛队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个参赛队成员由领队教师1名、正式队员3名和候补队员1名组成。
  2.竞赛形式及要求
  竞赛分初赛、全市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中组、高中组的初赛由各区县教育局等单位组织,在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在学校自愿组队报名的前提下,根据本竞赛相关要求统一选拔,最后各组别各产生二支队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复赛。中职组的初赛组织工作由市中职德育研究会负责,经报名与选拔后,各区县产生一支代表队参加全市复赛。所有组别的复赛名单请在10月19日(星期五)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全市的复赛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初定于11月上旬举行)。经复赛,各组别成绩前6名的代表队将参加全市的决赛。复赛和决赛的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