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宣传队伍建设的通知
(冀建办〔2012〕6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局(城管委、综合执法局、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
为切实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
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升全系统整体形象、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凝聚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信息宣传也是各部门把握形势、科学决策的有效渠道,是广大群众了解政策、获得信息的基本途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信息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考虑,抓好抓实。
二、继续完善信息宣传工作机制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重视对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组织的信息宣传业务培训及学习考察活动。在日常工作中,要给予联络员参加相关会议、阅读相关文件、陪同领导调研的便利,并为其提供信息采集的必要工具设备。要加强协调联动,完善政务信息上报制度及新闻线索沟通机制(参见冀建办〔2010〕83号、〔2010〕84号),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氛围。要进一步健全奖惩机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媒体宣传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年终评比,并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通报表彰、颁发证书。
三、切实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选拔政治理论水平高、熟悉业务工作、文字功底扎实、协调能力强、具有较强信息新闻敏感性的干部,充实到信息宣传岗位上来,提升信息宣传队伍整体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明确信息宣传工作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并指定1-2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宣传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请各部门于5月28日前将信息宣传工作的主管领导、责任处(科)室、信息联络员名单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方便通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了“河北住房城乡建设信息”QQ群,请各单位及时申请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