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管理机制激发新活力。大力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完成7.3万名公务员的登记和职务确定,首问首办责任制、信息化动态管理等制度建设初见成效。加大从基层选拔录用公务员的力度,共有29万人参加我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7661人。初步建立现代公务员培训体系,在全国率先推出培训积分管理制度,建立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231.8万人次公务员参加培训和网络学习。开展大规模继续教育,160.5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率先在全省推行以人员聘用制和公开招聘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实行聘用制单位数和人数均达到总数的95%,完成岗位设置方案审核单位3579 家,完成岗位设置数 14.5 万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万人。推进职称评审工作社会化和职称服务均等化,创新职称评审方法,组织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55.1万人次,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和外来务工人员职称工作得到加强。军转干部安置制度不断创新,出台接收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和职务安排等规定,5年累计接收安置军转干部5332人,其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761人,妥善安置随军家属就业2490人,位居全国前列。
5.监察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程度显著提升。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大力帮扶企业渡过国际金融危机,确保亚运会等特殊时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出台并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有效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大幅增加,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从无到有,劳动纠纷矛盾预防处置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集中力量组织实施“金秋行动”等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劳资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对劳动关系突出问题主动出击、及时化解。5年累计对71.6万户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责令用人单位与113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140.5万名劳动者补办社会保险,为52.7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押金等共计14.6亿元。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守法和谐、诚信和谐、全面和谐”劳动关系评价体系,在全市163个街(镇)及2529个居(村)组建了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24.1万宗,办理来信来访50万件。
6.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劳动者工资收入显著提升。初步建立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了公务员津贴补贴。确定了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试行事业单位津贴总量管理。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现教师收入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大体相当。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组建工会的大中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6%。稳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2010年首次在省公布标准基础上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100元/月,比“十五”期末增加了60.8%。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建立工资指导线实施制度。逐步构建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协调增长机制,2010年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54495元,比“十五”期末增长61%。
7.服务保障作用日益显现,公共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完成大部制改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认真组织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机关服务年、深化服务促发展主题实践以及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和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构建了国内领先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机制,创建国内副省级城市首个垂直管理医疗保险二级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已近2000家。积极推进退休人员关爱举措,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0.9%。“广州数字人才工程”信息系统实现人事人才业务全覆盖,以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信息系统为主干的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成绩突出。实施“亚运人才战略合作伙伴计划”,开展“亚运人才直通车”专场招聘,落实专项人才保障任务,全面完成场馆运行和文明观众的组织保障工作,服务保障亚运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攻坚克难、不断发展并取得丰硕成果的重要时期,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主要有:
1.以找准定位、服务大局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政治保证。只有按照市委、市政府“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总体要求,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放到党和政府的工作全局中去思考,放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谋划,才能把握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