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办公、生产、生活在同一建筑物或同一区域的;

  (7)前店后库、上店下库、下店上库经营危险化学品及经营门店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8)未执行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或者销售无“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9)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的或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变更项目设计、设备设施选型及试生产方案未按规定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未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组织生产的;

  (10)企业复产,未制定开车方案并未按规定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的;

  (11)无相应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项目设计、施工或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事检修、维修作业的;

  (12)未及时申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

  (13)从业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14)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

  (15)列入搬迁关闭名单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停产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16)未建立和落实企业负责人值班制度的;

  (17)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

  (18)其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2.烟花爆竹行业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等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存在“三超一改”(超能力、超许可范围、超定员、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的;

  (5)违法生产、经营黑火药、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

  (6)未建立或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的;

  (7)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活动及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

  (8)未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组织机构、人员、车辆、经费、责任的;

  (9)生产、经营假冒烟花爆竹产品的;

  (10)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产品及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