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县质监局:负责打击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的相关非法违法行为及隐患整治。负责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质量违法行为。
5.县商务局:负责液化石油气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6.县工商局:负责查处取缔有证无照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7.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农药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领域安全隐患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旬-5月底)。各监管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宣传,营造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本地区、本领域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8月)。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落实人、财、物措施,深入排查整改。各监管部门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紧密围绕党的十八大、市第四次党代会召开等重点时段,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打击,依法处理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及时报告本地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各监管部门开展督查考核,逐一核实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考核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四、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危险化学品行业
(1)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2)未及时申请到期换证,超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的,许可内容发生变化,未及时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
(3)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危险化学品,未及时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及时申请换发许可证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申请重新审查的;
(4)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5)厂中建厂违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