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城乡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继续开展健康教育专家巡讲活动。贯彻落实《关于2011年起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实施意见》,继续做好烟草控制工作,特别是加大医疗卫生系统、学校控烟工作力度。在全省探索建立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体系试点。
五、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加大卫生监督力度
开展《
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切实解决我省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地沟油”整治,继续打击使用列入“黑名单”物质和其他化学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平台。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继续做好企业标准备案。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收集、核查、评估各监管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监测信息,对较高风险的食品及时开展应急监测,发布预警公告。制定吉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细化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提高事故调查和处置能力;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食物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
扎实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并贯彻落实我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制定我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扎实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做好卫生部“2010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和“2010年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工作。依法做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规范技术行为,重点做好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我省职业卫生服务基层网络,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调查。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继续搞好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提高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卫生监督覆盖率。稳定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职业与放射、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公共场所、学校、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卫生等7项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积极推进人参进入食品等方面工作。
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