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效整合艾滋病、性病、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政策和防治措施。加大社区、农村地区、流动人口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引导大型企业参与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继续扩大高危人群干预覆盖面,加大对低档暗娼的干预力度,尤其要拓展男男同性恋人群的干预范围,积极探索对男男同性恋人群有效干预模式。推进安全套使用推广工作。进一步做好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工作,提高门诊量、保持率、覆盖率,达到国家要求水平。
(三)加强艾滋病、性病和丙型肝炎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哨点作用,将丙型肝炎病毒监测纳入艾滋病哨点工作内容。继续做好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落实自愿咨询检测各项工作任务。
(四)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救治救助工作力度,掌握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的基本信息,做好随访管理工作,规范抗病毒治疗,提高服药依从性,延长病人寿命。
(五)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和对流动人口、农民工、大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工作。
(六)扎实推进国家新一轮艾滋病综合示范区工作,在完成示范区各项工作指标基础上,探索在全省推广示范区工作新经验。
(七)继续推进《吉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立法工作。
(八)做好重点地区丙型肝炎筛查和干预工作,探索丙型肝炎综合防治模式。
五、积极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
(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履行结核病防治承诺,加大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提高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结核病报销比例,扩展结核病免费诊治项目内容。
(二)紧紧抓住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 DOTS策略实施质量。加强医疗机构与结防机构合作,强化结核病防治措施,继续落实国家“五率”技术方案,提高“五率”工作目标。
(三)继续加强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实验室工作质量,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尽快改善实验室房舍和设备,逐步实现地市级结核病实验室具备痰培养、药敏能力,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具备痰检和痰培养能力。
(四)加强羁押人员、流动人口、学校员工和学生等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大结核病筛查和防治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应对耐药结核、流动人口、肺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三大挑战,创新工作模式,提高防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