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1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卫发〔2011〕28号)
各市(州)卫生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
为做好2011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吉林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了《吉林省2011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开展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
吉林省2011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省卫生工作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现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和吉林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强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职能,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防控网络建设,突出抓好边境防病体系、结核病防治体系、精神疾病防治体系、疾控实验室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水平和疾病综合防控能力。认真总结第一轮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继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建立岗位责任制,实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二、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一)组织实施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和我省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质保量完成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契机,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以县(市、区)为龙头、社区乡镇为平台、村级为补充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