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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年,8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县域内义务教育进一步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措施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八项评估指标”、“五大方面工作”要求,切实采取以下措施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年提高县级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所占比重,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一个比例”(县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人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有所提高)。 落实教育费附加征收政策,分别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和2%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教育。财政超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等政府性收入按一定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全县新增教育经费的70%用于农村教育,重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配置设备、教师培训和六大功能室建设。

  (二)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优化学校布局结构,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五个校园”建设,深入实施中小学集团式发展计划,制定并有效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优先解决全县初中学校和城镇小学办学容量不足、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设施不配套、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简陋等三大突出问题,切实缩小城乡、校际学校办学条件差距,努力建成一批现代化学校。到2013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建设项目全面完成且设备设施基本配套、管理人员基本到位,基本建好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等六大功能室,“五个校园”建设全面达标,农村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班班通”覆盖面达80%,校园网覆盖面达60%以上,基本消除城镇中小学“大班额”,确保“十二五”末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率达80%。

  (三)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民生计划;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户居民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确保全县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保持在100%、96%以上,小学、初中巩固率分别保持在100%、98%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5%。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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