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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的通知

  三、“国寿保险村”的运作和管理方式

  “国寿保险村”实行县乡两级管理,具体运作方式为:

  (一)村委会推荐业务员。每个“国寿保险村”聘用1名驻村保险服务员。驻村保险服务员的选聘由村委会对驻村保险业务员的品德、人际关系、业务能力和文化程度等方面考察后集体决定,经过保险公司的专门培训,具有保险代理资格证。

  (二)详细掌握村民家庭情况。由选拔出的驻村保险业务员逐户进行调查,摸清各农户的家庭情况,掌握其对保险的要求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提高效率。

  (三)建立村民保险档案。随时登记各户新增人口、死亡人口、家庭结构、经济状况、风险记录、理赔情况、投保情况、再投保情况、同业投保情况等。

  (四)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村里的各种会议加进保险宣传的内容;驻村保险服务员逐户登门发送宣传资料,利用广播宣讲保险知识案例,公布理赔情况,以典型案例引导村民领会保险的好处;书写墙体标语,营造保险气氛,举行“国寿保险村”揭牌仪式,通过这些村民乐于接受的方式,在村民中迅速推广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提高投保意愿。

  (五)聘任保险监督员。每村聘任1名保险监督员,由村民委员会民主选定,拟聘人员应人际关系好、道德品质优、业务能力强、文化水平高,一般由1名村委会成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监督驻村保险业务员的行为,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欺骗;协助公司进行案件调查,预防骗保行为;监督公司理赔的质量和速度。保险公司定期组织全县保险监督员集中探讨、学习、交流,以提升管理经验和服务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国寿保险村”创建活动,主要是组织和发动农民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等险种的投保,创建一批“国寿保险村”,让广大农民群众受益。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国寿保险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财政局、农委、人力社保局、民政局、卫生局、教委、民宗委、交委、司法局、电视台、报社、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酉阳支公司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酉阳支公司,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建立工作机制。一是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报社、电视台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酉阳支公司抓好宣传发动工作,为“国寿保险村”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选好试点村,配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酉阳支公司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和村民情况调查工作,制定“国寿保险村”创建规划,加强创建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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