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查评议与整改反馈阶段(2012年5月至9月)。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各参评部门(行业)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分组深入基层,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门力量明察暗访,进行自查自纠,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6月底前报行评办。
2.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对话会。省直重点评议部门(行业)和省直评议医院、学校要在9月底前至少组织两场民主评议对话会,其他省直参评部门(行业)要在9月底前至少组织一场民主评议对话会。民主评议对话会要建立“会前发现问题定主题、会上围绕主题找不足、会后突出追踪抓整改”的工作机制,会前要通过问题调查确定对话会主题,提前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并组织媒体记者针对确定的对话会主题进行明察暗访,录制成暗访短片在对话会现场插播,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解答,同时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不断加强民主评议对话会的实效性。
3.对解决重点问题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监督员、媒体人员对各参评部门(行业)解决重点问题情况及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部门(行业)针对重点解决的问题,有安排要求、有落实方案、有检查纪录、有整改报告。
4.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各级行评办、各参评部门(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部门(行业)的办事窗口、基层站所,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各级行评办对暗访情况要制作成录像片,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观看。对典型政风行风问题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调查处理情况要跟踪反馈,对没有处理结果的要记录在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扣分依据。
5.认真整改反馈。各级行评办、各参评部门(行业)要对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各级行评办对热线、“面对面”节目和网站及举报电话等反映的问题,每半月汇总一次,随时填写“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和“政风行风问题整改建议书”,报请领导批转有关单位限期落实解决,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反馈。
6.抓好建章立制。各级行评办、参评部门(行业)要建立完善重点评议动态跟踪机制、日常工作规范机制、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制度、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规范管理制度、“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规范管理制度、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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