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执法监督部门(12个)。公安、司法、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地税、工商、质监、安监、国税、烟草。
(四)公共服务行业(15个)。铁路、民航机场、联通、移动、电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农信社、财险、寿险、煤销集团、山西广播电视台。
(五)部门管理机构(7个)。物价、中小企业、食品药品监管、监狱管理、扶贫开发、交警、消防。
(六)省直评医院(8所)。山西大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山西省中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
(七)省直评学校(3所)。山西省实验中学、山西大学附属中学、太原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免评部门(行业):财政、人口计生、电力等部门2012年度继续实行免评,但不免建。邮政行业连续两年被评为公共服务行业第一,2012年实行免评,但不免建。以上部门(行业)在免评期间如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取消免评资格,重新纳入评议范围。
重点评议对象: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重点评议的通知》(国纠办发〔2011〕2号)要求,结合群众日常来信、来电、来访统计情况及省行评办网络调查和短信调查结果,2012年确定公安(含交警)、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安监等10个部门为重点评议部门。确定前述8所医院和3所学校为重点评议单位。确定教育系统的学校,卫生系统的医院、新农合管理中心,公安系统的交警队、派出所、车管所,交通运输系统的公路站点、客运站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规划、房管、供水、供气、供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社保中心、医保中心,煤销集团的煤检站为重点评议对象,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评站所、百姓得实惠”活动。
三、评议内容
(一)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各参评部门(行业)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省两会部署,围绕办好走出资源型地区转型跨越发展新路、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件大事,推进综改试验区建设的相关要求,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所承担工作任务的情况,特别是落实“一核一圈三群”建设、文化强省战略和“项目落地年”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