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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开展假冒伪劣及过期变质食品违法行为整治。由县工商局牵头,县食药监局、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保健食品经营环节中的食品制售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及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开展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由县食药监局牵头,县工商局、教委、城乡建委等部门配合,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建筑工地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要加强食用油、鲜肉等重点食品的检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并限时整改,做到排查与整改相结合。要监督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小卖部、小超市等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清洗、消毒、储藏等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强化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县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要对建筑工地食堂全面进行备案管理,督促指导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小卖部、超市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学校小卖部和超市。食药监、工商等部门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周边餐馆、小吃摊点、小副食店的集中整治,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整治。由县卫生局牵头,县食药监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健全餐饮具集中消毒协同管理机制,认真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餐饮具的抽检,杜绝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严查无证无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查处餐饮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对整改不力或多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依法予以取缔。

  (六)开展生猪屠宰市场整治和酒类备案管理。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工商局、畜牧兽医局等部门配合,加强生猪屠宰市场管理和屠宰检疫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建设,重点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白板肉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强化酒类批发备案登记管理,尤其要加强散装白酒的定点销售及备案管理工作。

  (七)开展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整治。由县农委负责开展对全县农药化肥市场、农资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肃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大水产养殖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水产养殖非法添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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