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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明确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全程进行监督监察,按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酉阳报》社、广播电视台负责制定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方案,积极开展宣传报道。

  县督查巡察办要抽派专人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督办,实行一周一督查一通报,并对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部门和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县评议办对各食品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月一次评议,并就相关问题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质询。

  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实行日抽查、周通报、周例会、月总结。

  县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农委、畜牧兽医局、商务局、市政园林局、教委、环保局、公安局、城乡建委、旅游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照各自职能职责,全面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县级监管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整治。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整治。由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对象,一是开展醋酸和色素勾兑食醋、火锅底料涉红、勾兑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治;二是开展大米添加石蜡或非食用矿物油抛光陈化粮,面制品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休闲食品添加苯甲酸、二氧化硫、山梨酸等防腐剂以及滥用甜味剂等违法行为整治;三是开展餐饮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治等。

  (二)开展食用油违法行为整治。由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商务局、食药监局、市政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以食用油及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加强对食用油生产、购货记录和票证的查验。要仔细排查和清理全县可能存在的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使用来源不明食用油以及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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