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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2〕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酉阳自治县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整治和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桃花源5A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环境,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用3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针对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排查整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乱加乱用行为,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食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案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建成“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打下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实现“五个”杜绝:杜绝问题乳粉上市,杜绝“瘦肉精”和“病死猪”猪肉上市,杜绝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杜绝消毒不合格餐具上桌,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实现“六个”100%: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查处率达100%,“地沟油”查处率达100%,“病死猪”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查处率达100%,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率达100%,餐饮集中消毒单位整治率达100%。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建领导小组

  县上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在县食安办设立办公室,由县食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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