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晋政发〔2012〕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山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山西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重要时期,为使安全生产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0〕24号)精神,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成效。
“十一五”时期,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实施重大调整的同时,多措并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业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1.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期间,先后颁布实施了《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4号)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晋发〔2009〕1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0〕24号);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十项制度,制定实施了12个重点行业118条安全生产规定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全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逐步落实。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法定代表人安全承诺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力量,将安全生产作为各级各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3.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全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安全没有保障的企业和落后产能。烟花爆竹企业全部退出生产领域,实施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治本之策,关闭安全生产水平低、安全无保障的小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小化工企业和尾矿库,从根本上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4.执法监管体系、机制建设得到强化。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省、市、县三级执法体系、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以及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技术保证、人才保证、管理保证、措施保证、纪律保证和体制保证,开创了切合我省实际的安全发展新路。
5.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指标全面完成。经过五年不懈努力,至“十一五”末(2010年底),反映全省安全发展状况的四项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均大幅下降,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分别比2005年下降38%和80%,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明显好转,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大幅度提高,2010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188,仅占全国平均水平的1/4,居于国内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