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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三)财政预决算公开组(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制定方案,健全完善全市各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制度。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完善全市财政预决算公开项目、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探索实行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信息公开。

  (四)行政职权行使规范组(市法制办、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信息办)负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各相关单位结合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查和确认,统一行政职权名称,绘制基本流程图,制定职权行使标准,推进网上办理,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

  (五)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组(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信息办)负责建设市、县区政府政务服务业务应用平台,建立电子监察系统,编制市级政务服务项目目录,组织制定全市服务中心运行模式标准、窗口办事规范标准、形象标识标准、“亲切服务”标准、日常管理标准和质量评价标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质监局等相关单位参照皖政务办〔2012〕1号、皖政务办〔2012〕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逐步实现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的统一,形成大厅基本功能布局、标牌、服务设施摆放标准。通过服务标准化视觉识别系统的导入,提升服务中心的整体形象。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项目目录,分级统一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基础信息,实现同一审批事项的共性基本信息市、县(区)上下同一、全市同级中心之间统一;分项确定全市统一的申报材料和示范文本内容、格式、填写要求等。分级实现进驻部门的相对统一,完成企业设立、投资建设等流程图绘制;实行“一门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和并联审批、窗口前后协同,初步实现市、县(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之间上下联动。确定每个项目的标准办理环节、步骤,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办理时限。完成审批行为各种决定书的内容、格式以及送达方式标准的制定。建立工作纪律及日常巡查、抽查、通报等大厅管理的内容、流程标准,实现日常管理的规范化。建立人性化配套设施标准,探索情景化服务标准,制定接待、咨询、引导等亲切服务规范标准和评估奖惩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亲切服务”。完成政务服务考核标准,形成统一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规范各业务系统接口,初步实现市、县(区)之间和各业务系统之间网络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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