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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13.规范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根据全省政务服务考核标准,统一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考核评价指标的内容和统计口径,建立包括“日常督查管理评价、审批办件一事一评、定期回访抽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等内容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14.建立政务服务信息化标准。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明确全市各级中心政务服务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行政审批协同办公系统、招商服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基础数据库等电子政务建设和使用标准,规范接口。按照省级“网上行政服务工程”标准,建立、规范市、县(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络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省、市、县(区)服务中心体系化和上下联动。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6月)。

  市政务公开办制发活动方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分级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动员会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部署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宣传贯彻标准,树立服务标准化理念。

  (二)调研设计阶段(2012年7月)。

  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内容,分项开展调研,摸清现状特别是主要业务流程和关键点,研究分析发展趋势。对照服务标准化建设目标,进行标准化需求分析,设计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列出标准制定目录。

  (三)制定标准阶段(2012年7-9月)。

  根据标准制定目录,明确每项工作的推进方法、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清理14项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和监督程序、岗位职责等,对不符合当前实际操作的文件进行修改,废除重复或不适宜文件,把符合实际并运行成熟的制度以标准的形式固定。对收集的标准、制度和规章等归类编号,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编写制定服务标准体系,经审核通过后发布。

  (四)实施评估验收阶段。

  按照“制定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用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组织标准体系实施效果评价,及时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部分进行整改。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将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和理念及时转化为标准,保证标准的符合性、有效性和先进性。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质监局适时组织阶段性评估、分项验收和总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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