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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2―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规划》的通知


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项目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负 责

市领导

牵 头

部 门

责 任

单 位

责任人

二、

4、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

推进依法治市建设,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不断提高宣传教育普及率和实效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80%以上;切实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做到带头学法守法、文明公正执法。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整合“12348”网络资源平台,在街道、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高法律援助与服务水平;法律服务经费纳入市财政专项预算。

王小溪

市委政法委

市司法局

市委政法委

市司法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 法 院

市直机关工委

市财政局

各区县(市)

邬家连

向生元

单国俊

吕 诚

查世纯

司卓英各区县(市)负责人

5、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并制定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完善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和网上投诉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无重大侵权违法案件的发生;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不断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达85%以上;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为重点,进一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在2起/万户以下,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投诉率在1.5起/万户以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总工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总工会

团 市 委

市 妇 联

市 法 院

市城乡建设委

市民政局

市老龄办

市 残 联

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

哈尔滨城调队

各区县(市)

王镜铭

方春梅

闫红蕾

杨 杰

吕 诚

王沿民

赵洪君

张伟林

王碧玉

杨晓萍

朱庆河各区县(市)负责人



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项目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负 责

市领导

牵 头

部 门

责 任

单 位

责任人

 

6、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以企业、社区、机关、学校、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为重点,不断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继续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与管理,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社区选民参选率达80%以上;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完善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新建居民小区依法实施物业管理,旧居民小区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

王小溪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

市总工会

团 市 委

市 妇 联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各区县(市)

赵洪君

刘立发

方春梅

闫红蕾

杨 杰

孔庆勋各区县(市)负责人

三、

7、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政府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达90%以上。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以建设“诚信哈尔滨”为目标,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完善网络查询系统,打造有利于诚信企业发展的“绿色通道”。

聂云凌

焦远超

市工信委

市工商局

市工信委

市工商局

市委宣传部

市政府办公厅

市诚信办

市监察局

市商务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卫生局

市物价局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哈尔滨城调队

各区县(市)

智大勇

乔树江

张 鹏

李纪元

董凤山

姚劲松

马力实

慕 莹王 璞

佟宝刚

朱庆河各区县(市)负责人



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项目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负 责

市领导

牵 头

部 门

责 任

单 位

责任人

 

8、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投诉和处理机制,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经济犯罪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无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畅通企业举报乱摊派问题受理渠道,严格监督、严肃查处审批和执法部门增加企业负担现象,坚决惩处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开放的市场环境。

聂云凌

焦远超

市工信委

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

市监察局

市公安局

市科技局

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

市工信委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物价局

各区县(市)

乔树江董凤山于全武

于沐琳

杨晓萍

智大勇

马力实

王 璞各区县(市)负责人

9、全面提高“窗口”行业服务质量

以“文明、诚信、优质”为目标,在行政管理窗口部门和商业经营窗口行业开展“提升服务质量,争做文明使者”主题活动,在工业领域开展创建“诚信示范单位”活动;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建成一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在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十佳公仆”评选活动,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高效投诉处理机制,引入摘牌机制,组建评议代表队伍,加大示范街、示范店和示范市场的创建力度,确保“窗口”行业服务规范、诚信守法,行业风气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市纠风办

市文明办

市纠风办

市文明办

市工商局

市商务局

市卫生局

哈供排水集团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哈电业局

市邮政局

哈铁路局

省银监局

哈尔滨机场

哈尔滨城调队

各窗口单位

各区县(市)

董凤山

吴国恩

乔树江

姚劲松

慕 莹

张 成

陶松滨

褚艳芳

赵志勇

单立军

杨德彬

王蔚玉

朱庆河

各区县(市)负责人



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项目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负 责

市领导

牵 头

部 门

责 任

单 位

责任人

四、

文 环

10、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充分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宣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超越自我、敢于担当”的哈尔滨时代精神,不断夯实全民共同思想基础。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倡导公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建立完善市、区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力开展红色旅游,制定加强红色旅游工作的意见或办法,拓展革命传统教育新阵地,加大红色景区、景点建设管理力度,加强红色旅游宣传和推介工作,促进红色旅游健康发展。建立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落实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师资队伍、活动阵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国情、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加强市民教育,推进市民学校建设,80%以上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并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制定、宣传《哈尔滨市民文明公约》等文明规范,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制度,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中华经典诵读等全民读书活动,重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无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

曲 磊

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市委宣传部

市直机关工委

市文明办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总工会

团 市 委

市 妇 联

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

市国家安全局

市旅游局

市民族宗教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统计局

各区县(市)

张 鹏

查世纯

吴国恩

丁 坚

赵洪君

方春梅

闫红蕾

杨 杰

杨晓萍

王嘉禾田 岚

杨海新

王镜铭

魏亚伦各区县(市)负责人

11、不断发展教育事业

优先发展国民教育,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和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广泛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营造健康和谐的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国民教育的投入,人均教育经费支出达450元以上,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达75%以上。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城调队

各区县(市)

丁 坚

司卓英

王镜铭

朱庆河

各区县(市)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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