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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2―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规划》的通知


  6.生活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 长:魏伟
  副组长:王宪民、慕莹、朱文玮、谭洪志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人口计生委,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通管理局、市水务局、哈供排水集团、市人口计生委、市统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哈尔滨城调队,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工作人员从责任部门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及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7.社会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 长:任悦忱
  副组长:于全武、慕莹、佟宝刚、孙柏仁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政府办公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城调队,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工作人员从责任部门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及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8.生态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 长:张万平
  副组长:张基春、刘岩果、杨文月、马振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城管局、市统计局、市水务局、哈供排水集团、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工作人员从责任部门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及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9.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推进组

  组 长:王铁强
  副组长:丁坚、方春梅、闫红蕾、杨杰、吴国恩
  牵头部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城管局,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哈报集团、市城管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管理局、市志愿者协会,哈尔滨城调队,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工作人员从责任部门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及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10.创建活动工作推进组

  组 长:张丽欣
  副组长:查世纯、闫红蕾、杨杰、吴国恩
  牵头部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责任部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农委、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哈报集团、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市财政局、哈尔滨城调队、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各窗口单位,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工作人员从责任部门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及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七、保证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负责创建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定工作,市创城办为具体工作机构。市创城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参与谋划创建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发挥骨干作用;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按照全市整体规划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军群齐抓共管、创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大力搭建市民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各类创建活动平台,积极组织市民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大力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开展创建主题宣传,利用市属新闻媒体和公益性广告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加强新闻统筹协调和社情舆论引导,健全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舆论氛围。

  (三)建立健全督导巡查机制。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标、台账、调度等制度,有效督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完善对各区创建工作综合考评,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考评。加强创建工作巡查,实行专门巡查和综合巡查、日间巡查和夜间巡查相结合,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

  (四)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指导、督促、检查创建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疏通民意渠道,及时处理市民投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五)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量化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与任务,并以责任状形式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考核与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职责履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真正形成“创建工作有目标,目标落实有考核,考核效果有结论”的工作激励制约机制。

  (六)建立联创共建机制。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国家园林城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和“三优”文明城市结合起来,坚持统筹谋划,合力推进。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强力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按期实现各项创城目标。

  (七)建立领导包保机制。坚持“突出城区,带动县(市)”的原则,重点加强对八个城区创城工作的领导,实行市领导包保工作机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分别包保一个城区,每名市委常委、主管副市长分别担任一个工作推进组组长,通过领导包城区、包战线的办法对创城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逐项排查、逐条整改、逐个落实。市领导包区安排:林铎:南岗区;宋希斌:道里区;王颖:道外区;姜明:香坊区;姜国文:阿城区;聂云凌:呼兰区;刘忻:平房区;丛科明:松北区。

  (八)确立筹资投入机制。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创建工作的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大对创城工作的投入力度,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宣传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创新工作理念,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

  附件:
  哈尔滨市2012-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

工作

任务

重点工作项目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负 责

市领导

牵 头

部 门

责 任

单 位

责任人

一、

1、进一步加强干部学习教育

加强理论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健全和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加强理论宣传队伍和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形势政策、法制和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定期对干部进行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的综合素质培训。

凌振国

石嘉兴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 纪 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直机关工委

市委讲师团

市委党校

各区县(市)

董凤山

刘立发

张 鹏

查世纯

艾立华

姜 宏

各区县(市)负责人

扎实组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组织领导,按照分层分类推进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意见;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落实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岗位培训、主题教育、学习考核等要求;不断探索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的方法和途径,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精心设计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分类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多种形式,吸引广大党员参与,扎实推进活动;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发挥新闻媒体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方面作用,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争先优、补短板、强问责”创建首善机关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机关自身建设。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直机关工委

各区(县市)

刘立发

张 鹏

查世纯

各区(县市)负责人



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项目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负 责

市领导

牵头

部门

责 任

单 位

责任人

 

2、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

建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凌振国

石嘉兴

市 纪 委

市直机关工委

市 纪 委

市委办公厅

市人大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协办公厅

各区县(市)

董凤山潘鸿仁

张 臣

李纪元

周 絮各区县(市)负责人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建立市民服务热线电话、邮箱、QQ等,提高市长热线现代化管理水平,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

市政府办公厅

市直机关工委市工信委

市信访局

各区县(市)

李纪元

查世纯

智大勇

邢海峰各区县(市)负责人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无偿代办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等“八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市 纪 委

市政府办公厅

市监察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各区县(市)

董凤山

李纪元

单国俊

陶松滨各区县(市)负责人

3、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

扎实推进“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法治型”政府建设,开展以“凝神聚力谋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大行政监督力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注重发挥政协、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大力推进廉政建设,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务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追究和处理力度,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市 纪 委

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大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市监察局

市纠风办

哈尔滨城调队

各区县(市)

董凤山

查世纯张 臣

李纪元

朱庆河各区县(市)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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