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发展体育事业。落实《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哈尔滨市市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社区、乡镇基层体育设施,达到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1.08平方米;进一步落实社会体育指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建立市、区、街道各级体育组织并经常开展活动,每千人拥有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广场体育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发展,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达60%以上。
5.开展科学普及工作。进一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每年举办全市性科普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加大科普投入,落实科普活动专项经费,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科普场馆,80%的街道、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加强科普宣传,创建一批精品科普项目,市属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科普宣传栏目、节目、网页;壮大科普队伍,定期开展全市性科普志愿者活动,全面提高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6.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实施“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市民文明素质3年培训计划,深入开展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教育,不断深化以遵守公共场所道德、遵守交通秩序、维护公共设施和倡导人际互助为重点的市民文明行为教育;充分发挥市民学校、村民学校、农民工学校、社区活动中心、中小学校以及社会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以党政机关干部、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社区居民、中小学生、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大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普及活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整治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推行禁烟工作,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7.弘扬社会道德风尚。进一步完善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活动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培育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达90%以上;积极开展慈善捐赠、帮建帮扶、种绿护绿、捐献骨髓器官等社会公益活动,发挥党政机关带头作用,引导市民广泛参与,不断提高市民认同率和参与率;深入开展“发现身边感动,争做冰城好人”活动,加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及学习宣传力度,推进评选表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和机制;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引导市民学习道德模范,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倡导和谐人际关系,社会各界对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结果的认同率和市民的知晓率均达80%以上。
(五)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学校为龙头、社区为平台、家庭为基础,形成“三位一体”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有机融合。
2.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以“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未成年人道德体验和行为养成。积极依托学校团队组织、学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乡村少年宫建设,促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和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依托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和社区活动中心建设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利用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各类课外校外活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
3.着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开展净化网络、整治网吧、净化荧屏声频、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严格控制网吧总量,建立网吧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达100%;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在网吧、学校、家庭、社区大力推广绿色上网软件,定期开展打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整治活动,净化网络环境,市民对网吧行业形象的满意度达70%以上;办好市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加强对城区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及时清理含有不良内容的各类短信、声讯、广播、广告和电视节目,净化荧屏声频;整治出版物市场,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坚决打击无证照经营出版物的行为,形成“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管理;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歌曲、音乐、舞蹈、动漫、网络游戏、影视片、出版物等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积极宣传推介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
(六)创建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1.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增长与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统筹城乡、改善民生有机结合,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全力推进经济区建设,积极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城乡居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人均GDP水平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同类城市平均水平,第三产业增长率和贡献率大于GDP增长率,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大于1.5%,国际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大于42%,居民恩格尔系数小于35%。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哈大客专、哈齐客专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哈西客站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加快改造哈尔滨火车站、哈尔滨东站、平房火车站,建成松北火车站;开通地铁1号线,启动建设地铁2号线、3号线;加快推进新滨洲桥、滨北公铁两用桥等跨江通道建设,拓宽打通一批城市主次干道,配套建设松北、哈南、群力、哈西、哈东等新区市政道路;推进“北国水城”建设,建成江北百公里滨江景观大道。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推进城市路网达标建设工程,加大城市道路和街巷路整修改造力度,确保主干道、机动车道、人行道平整畅通,设施完好;加强街巷路面硬化达标建设,城市道路装灯率达100%、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达99%;推进无障碍设施、人行过街设施、排水管网、路口灯和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城市主要道路、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均设有无障碍设施;进一步优化公交站点、线网布局,改善市民出行环境,基本形成现代城市公交系统,创造高效、安全、舒适、绿色的公共交通环境,争创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城市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达到12(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大于20%,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达60%以上。
3.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加快“数字城管”建设,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机制,健全落实城市各项管理法规。重点加强对主要街路和重点地区面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沿线、铁路两侧、江河堤坝环境景观的整治。整顿公共场所秩序,杜绝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乱张贴设置广告牌等现象;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实施“交通秩序治理工程”,提升交通遵章率,交通事故死亡率小于上级年度控制目标,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确保城区一、二类街路和重点地区达到整洁优美、沿街商业管理规范、交通站点秩序井然、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城区三、四类街路和背街小巷、居民庭院达到净化、美化和亮化。
4.加强医疗与公共卫生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达到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至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确保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达80%以上。加强磨盘山、西泉眼等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搞好输配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确保水质达标;加强卫生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五病”调离率100%;实施“健康哈尔滨”行动,提升群众健康生活质量;全面做好人口工作,计划生育率达93%,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4(岁)以上。
5.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全面实施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实现城乡全覆盖,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达100%,城镇登记失业率和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上级年度控制目标;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5%。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四环路内棚户区改造,彻底整治铁路沿线危棚房,全部建成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新社区,使群众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增加财产性收入;推进爱建中兴、民生尚都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七)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大力推进社会公共安全。不断完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及居民小区的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城市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进一步提高城区单位和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与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所有街道建立安全协查制度,配有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积极开展社区用药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用药知识水平;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环节和销售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及时查处无证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应急预案和领导问责制,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重点加强交通、消防、生产安全和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民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达75%以上。加强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和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上级控制指标以内。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哈尔滨”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平安哈尔滨”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做好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查处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领导责任,进一步提高城乡治安防范水平。加强基层综治工作,基层组织健全,作用发挥良好,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力度,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有效打击整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及社会黑恶势力犯罪,群众的安全感达85%以上。
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社会管理利益诉求机制、群体性突发事件协调机制、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大调解”工作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格局;坚持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防犯和处理邪教活动,无邪教人员的“四类”案件和事件发生。
(八)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扎实推进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强化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大面积改造和拓展公共绿地,力争到2014年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35%和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高于8平方米。
2.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开发风能、太阳能和地热等可再生资源,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企业,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90%以上。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率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分别达85%、100%和100%;建立重大污染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大力推进以治理污水、废气、生活垃圾等污染源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率、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80%和100%,彻底消灭劣V类水体;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确保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2%,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10天,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均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开展共建“绿色家园”主题系列活动,创建一批环境友好型企业、环保宜居社区、绿色学校、生态乡镇、生态村,到2014年,市区基本达到环保模范城标准,县(市)全部达到省级以上生态示范区标准,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度达85%以上。
3.加强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实施退耕还林、绿色通道、乡村绿化等工程,建立功能齐全、结构稳定、生态良好的森林生态体系。加大耕地、林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征占用林地定额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标准内,单位建设用地GDP增幅高于城市GDP增幅。大力规范土地利用秩序,确保每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小于5%。
(九)大力推进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1.完善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加强对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成立哈尔滨市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区和各行业志愿服务工作协会,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做到年初有工作方案,年中有工作小结,年底有工作总结;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制定志愿服务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检查考评,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三优”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之中。完善志愿服务活动保障措施,把志愿服务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设立志愿服务专项工作经费;依托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建立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积极为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为全市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人身保险。
2.积极弘扬志愿服务文化。加强媒体宣传,市属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志愿服务活动专题、专栏,市属各新闻网站、哈尔滨文明网要开设志愿服务宣传频道,大力宣传、普及志愿服务文化,利用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加强社会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志愿服务工作经验,大力宣传表彰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坚持把志愿服务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之中,所有公共场所、街道(乡镇)、社区(村)、楼院等宣传阵地均要有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公众知晓率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