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健全细化问责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加快健全工作规范和业务标准体系,使每项工作、每个任务、每一环节都有清晰、直观、可操作的标准依据。要认真对照《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规定的4个方面、36种问责情形,全面梳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制度防范约束力。要把36种问责情形同本部门、单位各内设机构、各岗位负责的具体事项或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针对性强、体现部门特点、符合岗位工作实际的具体问责事项目录,切实将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和改进监督考核

  (五)建立行政监督协调机制。各级监察机关要牵头组织政务督查、政府绩效考核、政府法制、安全生产监管、审计、财政、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落实行政监督信息通报制度、定期会议沟通协调制度和行政问责案件移送制度,及时互通情况,交换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促进资源整合、行动协调,提高层级监督合力。

  (六)突出层级监督重点。各级监察机关要以专项检查、督办检查、重点抽查、办理投诉举报和舆情跟踪等监督方式为主,重点加强对事关发展环境、百姓利益、政令畅通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政风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要着力加强对同级政府部门、单位及下级机关行政监督和问责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做好日常行政监督与问责工作。要研究建立科学的推行行政问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和激励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主动加强内部监督与问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共性指标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七)建立公众企业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在市长公开电话平台开辟企业、投资者服务专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企业、投资者网上直通车栏目,多渠道受理涉企投诉,跟踪办理进度,回访办理效果,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经营环境差等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办理制度,处理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归档备查。

  (八)建立健全舆情问责信息处理机制。各级监察机关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加强同媒体的信息沟通,对舆情监测发现和媒体直接提供的涉及行政问责的事件或者线索,要发现一件、登记一件、转办一件,并督办落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对舆论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问责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媒体反馈。建立舆情问责案件办理情况考核制度,按月通报办理情况,并作为年度行政问责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配合媒体对负面事件进行调查、报道。对行政机关干预、阻挠媒体监督,或者对媒体曝光的问责事件不及时调查追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