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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


  三、多举措缓解现阶段全科医生紧缺问题

  (十二)积极开展基层在岗医生转岗培训。“十二五”期间安排3000名左右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执业(助理)医师进行1-2年的转岗培训。转岗培训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以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主。培训结束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统一考试,获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

  (十三)强化定向培养和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全科技能培训。我省承担为农村定向免费培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本科生任务的高校,应适当增加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的实习时间。农村定向免费培养本科生原则上要进行为期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培养期间享受签约单位编内聘用人员同等待遇,注册为全科医师的,应在签约单位服务规定的年限。农村定向培养专科生主要针对我省经济相对较差县区,专科毕业生须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经2年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培训合格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注册为助理全科医师并在乡镇卫生院服务规定年限。2011年起,凡我省统一招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本、专科毕业生,须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经过1-2年上岗前的全科岗位培训,按规范化培训要求确定相应培训内容,取得执业(助理)资格,并经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后上岗;新招聘的执业医师聘用单位应优先安排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十四)提升基层在岗医生的学历层次。继续推进我省农村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扩大招生规模,拓展学科专业。我省农村乡镇(不含城关镇)、村卫生室,年龄在45岁以下,具备参加相应执业资格考试条件的农村在岗人员,在承担培养任务学校学习期满,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统一监制,注明“农村”字样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在招生计划额度内,省财政对学习期满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员给予适当的补助。鼓励基层在岗临床医生通过参加成人高等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可按程序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

  (十五)做好各类全科医生培养模式之间的衔接。城市社区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可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2008年以后毕业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必须经过规范化培训,才能完成全科医生再注册。对于已参加转岗培训、全科医生骨干培训和新进人员全科岗位培训并注册为全科(助理)医师执业的人员,凡符合规范化培训条件者,按照补缺补差原则,组织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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