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酒后驾驶和超速的执法活动。针对酒后驾驶,增强警力、增加执法频次和检查点、加强执法的曝光度;针对超速,采取加强随机性和可视性提高执法技巧,强化执法效果。
3.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各区每年组织1次执法能力的培训活动。
(二)开展宣传教育和社区传播活动。
1.由市公安、卫生部门与苏州电视台、苏州广播电台、苏州报业集团等媒体协作,进行公益宣传片播放,开展预防超速和酒后驾驶专题执法、案例报道、相关知识介绍,电视台报道1次/月、交通频道广播1次/周、报纸1次/半月。
2.由市卫生部门开展城市媒体的培训,针对项目传播的核心信息进行培训讲解,明确媒体在项目中的职责和任务,主动参与和策划相关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媒体在道路伤害干预活动中的作用。
3.由市公安、卫生部门与苏州电信或移动公司合作,通过手机短信向驾驶人员发送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的温馨提示语,对有酒后驾驶和超速行为的驾驶人员至少半年发送1次。
4.各区在餐饮和汽车维修、清洗等公共场所放置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的警示标语牌、宣传画等。宣传资料由市卫生部门负责提供。
5.利用宣传展版和社区固定宣传栏进行广泛宣传。市卫生部门负责展版制作,各区负责在社区的流动宣传。各区应选择较大社区定期进行板报宣传,每半年1次。
6.对驾驶人员开展教育活动。各车管部门应利用各种办证机会对驾驶人员进行培训或教育。交通部门应对出租车公司和汽车外包公司进行内部培训,每年至少2次。
(三)建立监测系统。
1.公安部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信息平台,每月形成符合要求的报告数据。
2.卫生部门通过死因监测系统,各区每月定期报告伤害死因数据。
3.卫生部门在现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增加伤害项目,各市属和区属医疗机构每月上传交通事故救治信息。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体系。
1.调整充实由卫生、公安、宣传、交通、财政、教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的苏州市道路安全项目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2.苏州市卫生局成立道路安全项目办公室,由市卫生局、公安交巡警支队、市疾控中心的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道路安全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包括:拟定项目计划、工作方案;组织项目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严格项目质量控制和经费管理;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等。
(二)部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