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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教体结合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深入推进教体结合工作

  (九)推进“南京市阳光体育学校”评定命名工作。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创建百所阳光体育学校。阳光体育学校通过进一步整合优化全市体育项目的布局,使开设项目形成小学-初中-高中的良好衔接。确保阳光体育学校对体育特长生的招生优惠政策,使运动员出入口渠道通畅。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出台阳光体育学校的管理办法,对阳光体育学校进行动态考核,使阳光体育学校成为推进南京市教体结合工作的新抓手,成为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新阵地和提高运动员文化学习工作的新窗口。

  (十)继续推进教体结合联办运动队模式。提倡走出体校办体育,走进学校办体育,名校办名队,形成“一校一品”特色。南京市所有集体球类项目都和学校实行教体结合联办运动队,市、区(县)、校三级联动,共同对联办运动队进行投入。体育行政部门聘任学校相关分管体育的负责人作为运动队的领队,聘任学校相关体育教师作为运动队的辅助教练,共同对联办运动队进行管理。其它体育项目也根据全市项目布局和学校全面合作,打造“校校有体育特色、学生人人会体育技能”的教体结合工作新局面。

  (十一)根据运动员的训练比赛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建立体育和教育双向考核机制。各级体校运动员训练比赛成绩纳入文化学校的考核范畴,运动员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取得成绩计入相关文化教师的年度考评;运动员学期文化考试成绩计入相关教练员的年度考评;根据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训练的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文化教师和教练员的绩效奖励。

  (十二)落实入学升学优惠政策。经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审核后,具有培养前途的学龄前运动员,可根据训练管理的需要,优先安排至相应的小学就读;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前六名的小学阶段运动员,可优先安排至对口的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就读;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单项四至八名或集体项目四至八名的主力运动员,可免试或优先安排至三星级高中就读;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可免试或优先安排至四星级高中就读。

  (十三)整合全市竞赛资源。重新整合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市级竞赛,开展“南京市青少年阳光体育竞赛”,以中小学为参赛单位展开阳光体育学校联赛活动。

  四、不断完善运动员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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