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上报推荐命名请示和《重庆市国防教育基地呈报审批表》(见附件),并抄送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市级部门和单位管理的场所,由相关市级部门和单位负责推荐。
对推荐命名的国防教育基地,由市国防教育办公室会同宣传、教育、民政、旅游、党史等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提出建议,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命名。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命名重庆市国防教育基地,是贯彻落实《
国防教育法》、《
重庆市国防教育条例》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国防教育的时代感、吸引力和感染力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抓好落实。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推荐条件,认真组织考评,广泛听取宣传、教育、民政、旅游、党史等部门和单位意见,真正把国防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规章制度健全、作用发挥明显的单位作为推荐对象。
(三)注重实效,完善提高。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与加强建设管理、发挥功能作用结合起来,结合推荐命名工作,认真分析国防教育基地建设现状,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基地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措施办法,做到边推荐评选、边检查验收、边改进提高,使评选命名的过程成为完善基础设施、发挥功能作用、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发展的过程。
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推荐命名请示、《重庆市国防教育基地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和体现基地重点展区的照片20―30张(含电子档,并附简要文字注释)报送市国防教育办公室。联系人:唐旭东,联系电话:13308308948。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重庆市国防教育基地呈报审批表
呈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基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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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情 况
(字数不超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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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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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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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防教育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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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防教育办公室(盖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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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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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盖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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