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技术能力建设。配合全市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库、业务数据库以及各类信息统计报表系统的建立。配合全市完成互连互通、资源共享、数据准确、内容权威的药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的“数字药监”目标。配合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数据库以及生产企业生产品种数据库,提高信息综合利用能力。
(六)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5号)和市卫生局、市药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北京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京药监办〔2009〕96号)的要求,进一步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落实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最大限度防控和减少药害事件发生。
四、完善制度建设
(一)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配合全市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法规。加快我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做好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落实工作。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要求,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减少执法随意性。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执法稽查等行政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
(三)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建设。实行监管干部轮岗制度,防止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现象发生。继续鼓励、支持企业推行行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引导和约束,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四)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理念,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生产经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将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向社会公布,并根据企业产品安全度和信用度实施分级管理。
五、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