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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优化产业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优化产业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
(海政发〔2010〕33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同意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批复》(京政函〔2009〕24号),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若干意见》(京海发〔2009〕24号)的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优化产业服务环境对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高端创新要素聚集是提高企业资源获取效率,加速核心区企业成长和推动产业突破的必要途径,是区域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产业服务环境,是保持核心区竞争力优势的关键所在,是实现“四个一批”目标的有力支撑。必须充分认识其对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提升区域整合资源能力,汇聚国内国际一流创新要素,形成要素活跃、运转良好和功能完备的优质产业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核心区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

  二、推进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促进企业成长

  (一)支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的聚集。吸引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和高端人才服务机构入驻。打造面向国际、国内高端人才绿色通道,对高端人才来海淀区创业和工作,在人才引进、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各类创新人才培养及管理机制,大力培养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企业领军人物。建立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培养企业创新人才队伍的共建机制,建设校企联动人才基地,促进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人才对接和流动。

  (二)支持金融资本的聚集。推进首都科技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探索金融创新服务的新模式,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深入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企业融资信用体系,加快打造专业型股权投资体系,创新金融工具,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全面合作。

  (三)支持科技中介机构集聚与规范化发展。探索和完善管理体制,引导和聚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技术咨询机构、技术代理机构、专利和商标事务所、反盗版机构、标准申请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组织。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在各专业领域联合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建设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各中介机构的协作与服务链衔接,建设首都科技中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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