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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完善销售终端网络。落实北京市规划建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工作。加强对社区菜市场等销售终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结合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和地下空间清理、恢复原配套商业网点用途等渠道,因地制宜、有步骤、分阶段努力形成全面覆盖、方便居民的社区零售终端网络。梳理一批挂账重点蔬菜销售空白和薄弱区域,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补缺”零售网点;充分利用社区地下空间、恢复原配套商业网点用途、老旧小区改建废置的原配建设施等现有资源,用以建设便民菜店,扩大销售网点;结合区域实际,在特定时段开办适度数量和适度规模的公益性蔬菜销售早、晚市,作为过渡性临时措施;鼓励现有超市扩大蔬菜经营面积,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到北部地区开设新店;新建小区的菜市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按标准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保证便民服务用途。

  (三)打造新型流通体系。发展现代营销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筑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流通体系。持续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积极探索“农餐对接”、“批零对接”流通模式。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学校、酒店和餐饮企业等与产地的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等直接对接,促进与产地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构建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餐饮企业+基地”、“零售终端+一级批发”的供应链模式,努力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四)确保“绿色通道”畅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政策措施。加大“绿色车队”建设力度,对进入城市中心区的货运车辆进行规范,通过发放通行证、统一车身标志标识等措施,切实解决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送车辆在城区通行和停靠问题。

  (五)增强储备应急供应能力。创新储备形式,优化贮备结构,确保“菜篮子”产品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引导企业优化、调整储备品种和数量,根据人口增长,生产供应、消费和应急需求,逐步增加蔬菜储备数量和供应天数,确保“日常供应、安全供给、应急供给”三道保障线真正发挥作用。

  (六)加大市场监测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完善价格预警机制,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密切关注蔬菜等主要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走势,加大监测力度。建立市场租金价格公示或备案制度,推动市场在显著位置公布摊位租赁费标准,使市场租金价格公开透明。依法从严惩处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加大对资本炒作的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在蔬菜价格异常波动等特定时期,由政府主导设立五种基本蔬菜“保本菜摊”(大白菜、圆白菜、西红柿、黄瓜和白萝卜),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日常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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